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实验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装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实验室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装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
2.2 招标内容: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实验室综合楼三楼、四楼、五楼实验室装修
2.3 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投标报名: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8:30至2018年6月14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8日8:30至2018年6月14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延津县南干道
联系人:杨子雷
电话:0373-7681128
代理机构:河南青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中)402号国贸中心C座1608、1609室
联系人:衡家资
电话:0373-5287655 18638302625
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