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市大涌医院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网上竞价公告时间:2018-06-14 09:57 ~ 2018-06-20 16:00 3.供应商报价时间:2018-06-21 09:00 ~2018-06-21 12:00 4.联系人:林景扶 5.联系电话:0760-87722800-2606 |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
需求1 | 商品 | ||||
针式打印机 | 1 | 打印分辨率(水平) | 360dpi | 打印分辨率(垂直) | 360dpi | 打印宽度 | 80列 | 打印针数 | 24针 | 中文超高速打印速度(6.7cpi) | 165字符/秒 | 中文高速打印速度(6.7cpi) | 110字符/秒 | 中文信函质量打印速度(6.7cpi) | 55字符/秒 | 中文超高速打印速度(7.5cpi) | 185字符/秒 | 中文高速打印速度(7.5cpi) | 123字符/秒 | 中文信函质量打印速度(7.5cpi) | 61字符/秒 | 英文超高速打印速度(10cpi) | 266字符/秒 | 英文高速打印速度(10cpi) | 180字符/秒 | 英文信函质量打印速度(10cpi) | 83字符/秒 | 缓冲区 | 64KB | 进纸方式 | 后部,顶部 | 复印能力 | 5份(1份原件+4份拷贝) | 接口类型 | USB,IEEE-1284双向并口 |
配件 | |||||
无 | |||||
服务 | |||||
服务模板 | 质保期 | 1年 | |||
特殊需求 | |||||
要求供应商不定期上门提供安装服务并1小时内响应;因设备故障需1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响应需求,供应商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及厂家技术支持;设备需提供文档管理识别软件(含介质),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进行数据读取与调用;非本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供货时提供证明文件);配送一套原厂打印头 |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广东-中山市-中山市大涌镇旗山路496号
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景扶/0760-87722800-2606
货款支付: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集中采购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网上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网上竞价规则
1. 网上竞价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
2.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3. 出现下列情形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失败:
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竞价失败。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集中采购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集中采购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