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动态视频脑电图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新安县人民医院动态视频脑电图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 洛新交易【2018】156号、HNZB[2018]LY009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3-50]
三、采购项目中标主要标的: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动态视频脑电图仪 |
上海诺诚 NATION7128WH |
1 |
79000.00元 |
2 |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上海海神 NDI-092 |
1 |
196000.00元 |
四、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7日
五、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5日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六、询价小组名单:唐晓明 王宇川 孙鸿志
七、成交人名称:河南依佳宁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5幢32层3209号
成交金额: 275000.00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三、采购人:新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666号
联 系 人:和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292842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896535783
邮箱地址:hnzfcglyfgs@163.com
十四、附:新安县人民医院动态视频脑电图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