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6
昨日(7月4日),浙江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公布浙江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单位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各有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 按照《浙江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12号)等要求,各试点县填报了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单位名单,该名单涉及浙江省30个县域,173家医院。
6月19日,浙江曾发布《关于浙江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品耗材统一采购与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18年7月1日起,医共体试点单位开始执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等工作。采购平台医共体牵头单位账号的采购权限保持不变,同时应负责其成员单位的统一采购与支付等工作,包括对医共体内采购订单进行相应的管理。
浙江由原来的省市级延伸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统一采购与支付,深入范围更广。有业内分析,跨国药企在浙江县域医院市场表现突出,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跨国企业在浙江县域医院市场表现突出,排名前十中占了7席,而其他省份的十大排名都以本土企业为主。这也意味着浙江省县域成为跨国药企在中国基层市场的主战场。随着采购主体、采购规则的变化,药品价格势必会很大程度上降低。
附医共体试点单位名单
来源:医谷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