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妇幼保健院彩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妇幼保健院彩超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8】063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彩超设备一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5100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5.1.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原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范围,提供生产许可证;
5.4、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度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5.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份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两份;
5.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5.7、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应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5.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性文件中。
5.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6.1、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6.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6.3、谈判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进入“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09:30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说明:10.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10.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10.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10.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刘青芹 电话:18637357088
地址:延津县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博 电话:0373-2673999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深业世纪村16号楼2单元505
十二、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卫计委:0373-7695485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