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8)111号
1.3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总投资额:96万元
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开封市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呼吸机4台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5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内容(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8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平台系统客服电话:0371-23859291)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4.6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前(以实际入账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137571201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22230123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六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