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yxqgkzb-20180715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项目 (施工期及保修期(或养护期)全过程监理。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平原医院PPP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企业自筹,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从项目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及五年保修期、含绿化养护期
7、质量要求:合格,如建设单位要求获得中州杯或者鲁班奖,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费用不增加。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人防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和人防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无在建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具近六个月纳税期限内的缴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其他要求: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8月 1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8 月 7 日18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8月 1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8 月 7 日18 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 8 月 22 日10时30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3 开标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联系电话:0373-7553028
新乡平原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73-7553115
新乡平原新区发改局联系电话:0373-7553068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373-755308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
地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刘伯威
电话: 0373-755301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丁伟杰
电话:1803737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