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09
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试剂留样过程中发现:随着留样时间增加,生产批号:18031301留样少量试剂中出现微量结晶。截止目前,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过上述事件的投诉,仅在公司内部调查时发现。作为控制和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本着对用户及患者安全负责的态度,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该批次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IFCC推荐法)(注册证号:皖械注准20162400135)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III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18年8月7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