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XY201808002)
滨海县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人民医院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 2.招标内容:空气消毒机共8台,其中柜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机2台、壁挂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机4台、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净化机2台。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总投资(预算):约人民币12万元。 6.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十二个月,终生免费维护。在质保期内,提供一次免费保养,另除人为因素外,任何因仪器设计、材料或工艺不当引起的缺陷、故障投标人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并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5. 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18年8月16日8时30分-2018年8月23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任菲菲 4.联系电话:18052980753、18052946810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6.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现金) ,开标现场请将密封好的保证金递交代理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扣除招标代理费后予以退还。
五、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30分 |
(1)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指资格审查合格且非无效标书) (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2 |
性能与质量 |
5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加注星号项必须满足,否则作废标处理),得基本分30分;不能满足要求的,每项扣2分,最多扣10分,超过5项作废标处理;优于招标要求的且被评委认可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2)维护成本比较(3分) :由评委在1~3分内评定;即维护成本最高的得最低分,维护成本最低的得最高分。 (3)使用情况比较(3分):根据产品质量、市场反映、稳定性及故障率等情况,由评委在1-3分内评定。 (4)产品的先进性和可靠性(4分):根据产品的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可靠性等情况,由评委在2-4分内评定。 |
3 |
售后服务 |
15分 |
(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3分):按维修保养点及技术队伍质量情况等酌情考虑,由评委在1-3内评定; (2)质保期不满足十二个月的按废标处理,质保期每增加6 个月加1分,最多加4分。 (3)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能8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4)服务维修及培训(4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有明确的服务维修承诺且承担培训操作等情况,由评委在2-4分内评定。 |
4 |
其他 |
5分 |
(1)品牌影响力(2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及知名度等情况,在0-2分内评定。 (2)经营业绩(3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有关投标品牌产品自2014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型必须与本次投标机型一致)以来的经营业绩情况,在1-3分内评定(投标人提供列表及合同复印件,主要包括甲方名称、供货机型、合同金额、数量、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
注:
1. 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 2.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3.得分相同者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 六、付款方式 1.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的十四(14)天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并退还中标单位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2.质保期满后十四天(14)内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 3.上述各期付款均采用支票、汇票或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七、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滨海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帆 联系电话: 180661398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菲菲 联系电话: 18052980753、18052946810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15-84190191 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29室
滨海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6日
发布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6日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