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进口产品为原厂货品的书面承诺函,来源合法(格式自拟)。
2.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进口货物的海关进口报关单。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钱伟民 联系电话:0512-6345797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燕芳、朱思薇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24日
本通知为SZSY2018-WJ-G-073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