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22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3610020039 项目联系人:张兴隆 项目联系电话:13673233270 采购人:隆化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隆化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482650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7323327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陕西营小区1号楼五单元51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具);6、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8、若生产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供应商商需具有生产厂家授权。)报名携带资料: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前述6、7条供应商分别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材料到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陕西营小区1号楼五单元51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请自行携带U盘)。以上资料复印件由原件复制形成,须完全一致,否则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