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眼镜店室内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汴财询(2018)134号
2.3建设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眼镜店
2.4投资总额:13.9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开封市中心医院眼镜店室内装修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响应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响应人投标时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的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报名。
4.2询价文件获取: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证明6、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4.3询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4时30分
地点: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师女士
电 话:0371-25671619
地 址:开封市河道街85号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71-22391357
地 址: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