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林州市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TAHP-2018-14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内镜清洗工作站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产品层级 |
内镜清洗工作站 |
1 |
11 |
国产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经销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6、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8、供应商必须满足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9、实质响应谈判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3日17:30前(工作日期间)至林州市长安路体育中心斜对面(方园电脑学校)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购买谈判文件时缴纳。
5.3获取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 14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 9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8.2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3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4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书面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谈判文件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林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2-6896026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90977
监督联系方式:0372 689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