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16排32层CT、1.5T核磁共振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8】021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一标段)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第二章项目有关要求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算起,30天后开始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以一年为期,机器设备运行正常,按合同价款的6%每月付款一次,直至付清。”
现变更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算起,12个月内机器设备运行正常支付合同价款的31%,24个月内机器设备运行正常支付合同价款的32%,36个月内机器设备运行正常支付合同价款的32%。”
2、原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地方做相应变更。
四、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五、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18年9月7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东街
联系人:陈安兰
联系电话:0373-3918669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刘勇勇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15137397642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