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东余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通州湾东余卫生院的委托,就通州湾东余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通州湾东余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3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实施地点:通州湾东余卫生院;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为所投医疗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所投医疗设备的代理商(经销商),如为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代理商(经销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
5、提供所投产品的下列证件: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注册的医疗器械需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在南通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在南通市范围内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承诺在南通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代维公司,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供采购单位核实,若不能提供有效的材料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所有的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则中标后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在南通市范围内有代维公司,则中标后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合作函,并且提供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谈,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特别提醒:
(1)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须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曝光。
六、磋商小组将对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20171221/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朱工18761722006。)请各投标供应商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未携带报名回执码,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回执函复印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八、资格后审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四层开标室(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北侧)。
九、磋商保证金:参与响应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交纳磋商保证金600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州湾东余卫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06280493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区2203室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13773660127
传 真: 0513-85798600
邮 箱: 310971290@qq.com
2018 年 9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