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关于DNA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该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公安局关于DNA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洛新交易【2018】142-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6-3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8408;
三、澄清内容:
原公告第五项:经批准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检案用试剂盒、液体分离胶、阳极缓冲液槽、阳极缓冲液槽、半裙边PCR 微孔板、加养枪头等产品。
现澄清为:经批准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检案用试剂盒、液体分离胶、阳极缓冲液槽、阴极缓冲液槽、半裙边PCR 微孔板、加养枪头等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四、本澄清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安县)》上发布。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138058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
邮 箱:yinghua0379@163.com
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