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中医院委托,就嵩县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嵩县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8】03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购通【部门】2018-06-137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最高限价为80.0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嵩县中医院医用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共一个标段。其中含医用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台、医用血液透析机三台。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嵩县中医院医用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接受进口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进行了公示)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开标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只生产第一类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等同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能超出经营范围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需在有效期内 ,开标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原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嵩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xggzyjy.com),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嵩县中医院
地址:嵩县洛栾快速通道与东四街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633635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6337118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已公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5日
附嵩县中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