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接受丹阳市皇塘镇卫生院的委托,对丹阳市皇塘镇卫生院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卫采标(2018)公字第3号-01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皇塘镇卫生院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150000元
四、采购内容:
【丹卫采标(2018)公字第3号-01】: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数量:1;单位: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付款方式:
安装结束后,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的50%,二年后付清余款。
七、报名方式
一)已办理过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的供应商
直接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二)已办理过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的供应商【以下两个步骤可以同时】
(1)前往就近CA办理地点激活镇江政府采购功能,并且及时完善更新诚信库中相关信息内容及资料。
(2)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三)未办理镇江地区CA证书的供应商
(1)CA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备注】
(2)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点击“采购网上办事系统”,进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网上提交,等待审核。
(3)诚信库入库
网上注册成功后,携带诚信库基本信息中要求的原件资料及CA锁,就近到各办理点现场核验,完成入库审核。
(4)项目报名
已经入库的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八、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北京时间08:30】--2018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23:59 】。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本企业的账户以银行汇票(尽量使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户行:建行丹阳迎春路支行
账号:32050175626209999999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8:30—9:0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9:0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南三环与伊甸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十三、开评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9:0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丹阳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南三环与伊甸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戴利霞 电话:13775515598
联系地址: 丹阳市皇塘镇常溧东路20号
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蒋晓燕
电话: 0511-86578859 传真: 0511-86578859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卫计委207室
十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 --2018年10月12日。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十七、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一天(北京时间)12:00前通过网上办事系统确认是否参与投标,未确认的将被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为失信行为。
★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各相关网站网址: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http://www.zjzc.gov.cn/zjzc/
◆ 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ggzy.gov.cn/bszn/008001/20140210/2bebf7a0-26b0-44b7-b9e0-f627543036b8.html
丹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18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