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09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病床、金属骨针、呼吸机等39个品种981批(台)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共38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4家企业的8个品种31批(台),其中包括浙江世道电器有限公司、厚福医疗装备有限公司、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生产的7台电动病床;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文安县万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贝珍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生产的13台电动轮椅车等。
此外,抽检还发现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生产的4台电动轮椅车、Air Liquide Medical Systems S.A.生产的1台呼吸机〔代理人:法液空医疗用品(北京)有限公司医用设备分公司〕、波士顿科学公司生产的1台射频发生器〔代理人:波科国际医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优盛医疗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子血压计,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记者安慧娟)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