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跃新 朱赟 发布日期:2018-10-10
10月9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2018年首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10个品种22个批(台)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省食药监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不合格医疗器械涉及标称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医用脱脂纱布块、
扬州佳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脱脂纱布片、
扬州市唐荣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纱布片、
重庆长乐硅酸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
重庆欣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重庆益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安徽省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乳腺治疗仪、
重庆鑫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重庆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
阜阳市鸿利义齿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定制式义齿、
安徽亚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制式固定义齿、
安徽省阜阳市精诚义齿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制式义齿、
铜陵市雅嘉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定制式义齿、
南陵鑫冠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制式义齿、
合肥市常春藤齿科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定制式义齿、
深圳市好一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低中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乳腺治疗仪、
徐州龙润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向拉伸聚丙烯/真空镀流延聚丙烯药用复合膜。
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我省各市(直管县)食药监管部门正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具体不合格企业名单请登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石跃新 记者 朱赟)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