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实验室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8-595H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80921]-12412号;省网编号:440400-201809-030012-0004)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实验室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实验室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系统采购项目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第②项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及电话:许沂宣、0756-3361015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