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医院制氧机和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封丘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人民医院制氧机和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110号
三、招标范围:封丘县人民医院制氧机和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
采购货物名称 |
采购货物数量 |
第1标段 |
制氧机 |
一套 |
第2标段 |
血液透析机 |
五台 |
四、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为相应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企业投标;
(3)、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5)、省外企业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 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0373-8252026。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1标段提供);
(4)、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159365366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1853733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