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采购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述资格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一台
2.2 招标技术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注册地非河南省的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内设立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受理室报名,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期间报名通过单位依然有效。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本次采购报名不接受邮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需查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6、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变。
出售地点: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室(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国槐街交叉口高新创业中心1号楼D区3楼)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每套500元/套
7、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田院长
电话:0394-798902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国槐街交叉口高新创业中心1号楼D区3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6791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