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中医卫生统计直报系统(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18151013
2、项目内容:近年来,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项利好政策带来中医药发展的春天。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医药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咨询将更加重要,而数据直报系统作为这些工作的承担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江苏中医卫生统计直报项目就是系统、准确、及时地对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将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给相关机构和人员,用于统计咨询服务、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决策的制定、调整和评价。但是由于中医药综合统计在管理、工作与服务方面的发展一直以来相对滞后,缺乏健全、完整的体系,导致在工作进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和阻力,因此,构建江苏中医卫生统计直报项目,对体系框架及内容作深人研究,指导和促进统计工作向流程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就显得尤为重要。
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5.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平台下载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8503300-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18151288286、QQ :25018987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5.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工
(2)联系电话:025-58750867-809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8.1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8.2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电汇、银行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 0801014210003230
8.4交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5磋商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6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会计
(2)联系电话:025-58760217-824
9、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接受)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等手续,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2日13时4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4时00分。
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20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家发
联系电话:025-83620753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何工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09
联系邮箱:949433687@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邮编:210003
15、公告媒体
15.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5.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限至2018年11月2日为止,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发布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