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进口椎间孔镜手术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8]230-1号
三、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四、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
五、 变更信息:
1. 变更事项:评标方法。
2. 现变更为:
评标方法:
2.1 报价部分(48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2.2 技术部分(42分)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说明真实、详尽、合理得42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非带“★”项),带“★”的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4分,扣完为止(以主要参数中每个数字开头为标准)。(满分42分)
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3. 变更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六、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666号
联系人:和先生
电 话:0379-67292842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符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3601)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