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01
日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监管司主办、高级研修学院承办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法规培训班在京开班。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20人参训。
高研院院长李福荣、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在开班仪式上表示,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迈出了新时期新要求下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第一步。王树才对参训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切实抓好《办法》实施后续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落实。
培训期间,李福荣与学员们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家对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相关人士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框架,并对《办法》各法条进行了解读。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相关专家分别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了介绍和解读。(记者蒋红瑜)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