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省第二中医院 的委托,对 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及牙科综合治疗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76003-0009,440000-201608-17600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及牙科综合治疗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
四、采购数量:各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包1 |
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及牙科综合治疗台 |
一套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人民币80万元 |
允许进口 |
包2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一套 |
免税办理好后60天内完成 |
人民币130万元 |
允许进口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包1: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及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厂家,如非产品厂家,需要获得所投产品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包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厂家,如非产品厂家,需要获得所投产品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20日 至 2016年09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省第二中医院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
联系人:省第二中医院 | 联系电话:020-83490943 |
传真:020-83490943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黄秀英 | 联系电话:020-62791652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浩 | 联系电话:020-8349094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