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人民医院超高清内镜联动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11-090300-02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超高清内镜联动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2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超高清内镜联动系统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人民币182万元 |
1. 采购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LPSPF0118QY03ZC45
2. 采购项目品目:医用内窥镜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超高清内镜联动系统)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 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8.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总代理商)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制造商(总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为非生产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生产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 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公告要求的报名登记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9日17时00分止
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人民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 注:
1) 投标人应在项目报名前应当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上传相关资料和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02日 至 2018年11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 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清远市人民医院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
联系人:丁明云 |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
传真:0763-3113977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