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25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WX16196-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024-227222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40号
联系方式:王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NWX16196-C)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编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 7月29日(每日8:30至16: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西侧)
2.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4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
联 系 人:王超
邮 编:110013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27221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08:56 至 2016年07月29日 08:5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往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