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PACS系统及检验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6-T-G-003号
2、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具体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双路粉尘采样器 |
6 |
3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双路大气采样器 |
6 |
9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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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气采样泵 |
7 |
78995.00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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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便携式电离室巡检仪 |
1 |
4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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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噪声频谱分析仪 |
2 |
2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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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场所检测箱 |
1 |
5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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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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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管理系统(PACS) |
1 |
9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8 |
读片系统 |
1 |
4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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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三标段 |
小型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55000.00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0 |
第四标段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36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1 |
第五标段 |
电热板 |
3 |
21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2 |
干燥箱 |
1 |
6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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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恒温培养箱 |
3 |
6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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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恒温恒湿箱 |
1 |
120000.00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所投标段所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投标段所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9 月 20日~ 2016年9 月27 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13913162653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沈超/韦一纯
联系电话:0512-69165619,0512-65153553 (FAX)
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
12、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9 月2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 月12 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 1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6室
14、开标时间:2016年10 月12 日13: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6室
16、公告期限:2016年9月 20日~ 2016年9 月27 日
1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