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委托,就其所需医疗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06601633217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万元) |
1 |
便携式彩超 |
1 |
51 |
2 |
化学法发光仪 |
1 |
32 |
3 |
麻醉机 |
1 |
47 |
4 |
智能全身运动训练器 |
3 |
24 |
5 |
电动挤压密闭煎药机 |
1 |
6.5 |
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 |
1 |
||
膏体包装机 |
1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所投报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属于进口医疗器械的需附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检验报告》);
(3)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许可证》和设备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为止,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开标厅1600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开标厅1600室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1应提供壹万元,包2应提供陆仟元,包3应提供玖仟元,包4应提供肆仟捌佰元和包5应提供壹仟叁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倡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 号:10365000000305029
注:为了提高收退保证金工作效率,我公司财务启用了自动收退投标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汇款单用途里的项目编号自动将款项归集到该项目项下,用途里只填写项目编号,不能出现文字或者其他字符。如果用途里没有项目编号或者书写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将款项退回原汇出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只填写项目编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5-6820285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5-83320576
传真电话:025-83301003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楼1605室
邮政编码:210009
邮箱地址:jceczc@jcec.cn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