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HT-QYCG-201812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 2018-2019年度监所医疗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3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 2018-2019年度监所医疗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后签一年合同) |
年 |
1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监所医疗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按主管部门要求须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并设有特殊防护装置或羁押病房或病区。
2、就近原则。
3、经实地调查,本项目所在附近范围内,只有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该医院是一所成立20年以上的县级人民医院,各方面的设施及特殊要求的羁押病房等设施符合本项目要求。
4、自2015年4月起该医院就为清远市清新区看守所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
5、因此,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为符合要求的唯一供应商。
6、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康首生 工作单位:清远市财政局_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禤汝流工作单位:市疾控中心_职称:公共卫生主任医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 徐辉 工作单位:市中医院_职称:临床医学检验主任技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专家4:姓名:朱刚平 工作单位: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专家5:姓名:胡远芳_工作单位: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职称: /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规定的情形,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理由成立,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642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小姐 | 联系电话:0763-57873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2楼 |
联系人:蔡炳盛 | 联系电话:0752-2802611 |
传真:0752-2383021 | 邮编:516003 |
(三)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7号 |
联系人:胡远芳 | 联系电话:0763-5787395 |
传真:0763-5787395 | 邮编:511500 |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大楼 |
联系人:丁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13296 |
发布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