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7-25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6】第32号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23.82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套信息化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 。(具体内容、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医用竖屏)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为代理商须(医用竖屏)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证件验副本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 9时30 分
5、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1、地址:沁阳市北门大街11号
2、联系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391-21005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1、联系人:单先生
2、电话:15239137069
3、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十二、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