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Z320681180315(XJ237)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人民医院急诊及胸痛中心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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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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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管理系统 |
套 |
1 |
备注: 1. 建议品牌:麦迪斯顿、米健、扁鹊飞救 2. 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报价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建议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则不列入本项目的推荐品牌。报价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建议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三。 |
说明: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价注意事项:
1、请报价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税金、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所有一切相关费用等),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68号
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0513-83106016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和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8年11月 13 日上午 08:30 -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采购科0513-83340291。
地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层)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 16000 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一致),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询价公告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货物的各种功能。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至少壹年全免费质保并负责终身维护。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护,质保期外的维护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报价文件中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
3.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验收标准:应与产品标书技术文件一致,还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签订合同前,中标候选人必须到医院对投标货物进行演示或作产品实施说明,如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投标货物与采购要求不符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注意: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0%的货款,免费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支付余款。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