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精神病院委托就“焦作市精神病院装修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精神病院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小额[2018]-111号 三、项目概况: 焦作市精神病院装修改造,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工期要求40日历天。(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 6 日 五、磋商会时间:2018年11月16日9:00时 磋商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一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刘贞安、祝跃红、窦冬勤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华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2839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玖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2号楼15层1501号 成交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经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由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4258.5元(大写:肆仟贰佰伍拾捌元伍角)。 七、公示日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焦作市精神病院 联系人:郝霄波 联系电话:15517769588 联系地址:焦作市林园路西段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玲 联系电话:0391-2988119、15565616899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新店花园2号楼配楼 十、监督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1-251928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normal align=right>焦作市精神病院 normal align=right>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8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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