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能红光治疗仪项目
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能红光治疗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能红光治疗仪项目
2、采购编号:汝财询价采购-H-2018-087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12万元
4、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是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安装、调试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提供网上查询途径,以查询结果为准)。
5、委托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4月以来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提供网上查验途径,以查询结果为准);
6、响应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响应人所投货物及配件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
8、响应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申请。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在2018年11月21 日至2018年11月23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煤山客运站向西2公里,石化加油站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材料留存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5点00 分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321303
地 址:汝州市广成中路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5-7025222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电子邮箱:461712615@qq.com
2018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