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高新区东部医联体基层医院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WK2018-N-G-070号
2、采购内容:高新区东部医联体基层医院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
3、采购预算:人民币28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80万元
5、采购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项目是将目前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在用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适用于狮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枫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全面功能模块加以移植改造,实现与高新区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一体化、同质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系统与公共卫生数据和应用集成共享,建立高新区人民医院医联体集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中心,通过开发建设家庭医生工作站,打造医联体为载体的、集医疗协调、医卫协同为一体的、精细化健康管理的信息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整体项目要求在9月内完成系统全部上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5、采购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投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苏州科普路58号
联系人:高喆 联系电话:0512-68751410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华 琤/左 鑫
联系电话:0512-69165617,0512-65153553 (FAX)
3、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址上发布:
1、江苏政府采购网;
2、苏州政府采购网;
与采购有关的信息均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