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法医人体损伤数据采集系统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资金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 ,资金已落实。采购编号 漯采谈判采购-2018-57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法医人体损伤数据采集系统
2.2 采购内容:法医人体损伤数据采集系统
2.3 采购编号: 漯采谈判采购-2018-57
2.4 采购预算:200000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公告期限: 2018 年 12 月 0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05 日
6、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服务费。
7、采购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2018年 12 月 05 日17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采购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谈判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谈判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U 盘的形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谈判现场。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8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谈判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9楼
10、 采购文件的售价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5-2330511
地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9号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5576007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5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