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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医院新生儿高频呼吸机、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03     浏览:202    
核心提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连州市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连州市人民医院新生儿高频呼吸机、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812-1010-0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新生儿高频呼吸机、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包号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包1

新生儿高频呼吸机

1套

48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第一期: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90天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95%;第二期: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到保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人向所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包2

双水平无创呼吸机

2套

9.5

包3

有创呼吸机

1套

18

包4

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1)

1套

12.5

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2)

1套

12.5

5.1、说明:

5.1.1、本项目以项目包为单位进行报名及投标。

5.1.2、投标时,投标文件应按项目包分别编制及递交,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组投标,但只能中选其中一个包组。

5.1.3、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5.1.4、本项目包1、包3、包4所包含设备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包2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投标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投标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情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截图(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4日 至 2018年12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29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19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763-6612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连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连州市洋湄路5号
联系人:唐燕婷 联系电话:0763-6612068
传真:0763-6612068 邮编:513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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