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灵公资采【2018】215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161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18年11月19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现将该项目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页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要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
现变更为: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页3.7.4项: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二份投标文件副本(存档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正本和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
现变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页3.7.5项删除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页3.7.5: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二份投标文件副本(存档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正本和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
现变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
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灵宝市新华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15803980861
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金源研发楼1401室
联 系 人:常女士 13343983565 0398-219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