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由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编号为SZHXDL2018-XC-T-013-A号,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所需采购的“容灾备份一体机及存储设备”项目,现将采购文件第29-30页“13、保证金”内容调整为:
(1)谈判保证金为每个采购单元人民币4000元整,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外地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随同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取谈判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并负有妥善保管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义务;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法在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本票和汇票,无法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无需提交谈判保证金,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谈判响应文件。
(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方与成交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9060154800000367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4日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沈金华
联系方式:0512-65488872
以上内容如与原谈判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