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分值:4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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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满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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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40分 |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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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分值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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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0.5分,满分1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0.5分,满分1分。 注: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
1分 |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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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齐全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每包最高限价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者为0分。 |
4分 |
综合实力 |
1、 生产厂家或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所有产品通过CE认证,并提供资料满足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售后服务方案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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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现场技术支持方案的完整、可行、响应处理机制合理的得4分,有相关描述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就如何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一套优秀服务方案的得3分,有相关描述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所承诺的责任、服务内容合理完整的得3分,有相关描述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技术部分(满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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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标标准 |
分值 |
投标文件的规范响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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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装订整齐规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分 |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逻辑严紧、描述规范、无文字错误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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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②根据投标人对所投产品配置的成熟性、稳定性、可维修性及产品性能与配置等情况,基本全部满足的得20分。 根据所投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以及所投产品的性能、精度、可靠性、稳定性等,以技术参数证明文件{以提供厂家证明文件(产品的彩页、说明书、检验报告等)为依据,且须在投标文件中准确的描述所述产品的技术参数并附厂家证明文件(产品的彩页、说明书、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加2分,最多加18分(仅进行了简单概况的或不能完整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满分38分。 |
38分 |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