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标识系统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标识系统制作与安装工程
二、代理机构采购编号:HNHY-LY1809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470000.00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ink3>ink2>ink1>新安县人民医院根据需要在进行医院导视、标识系统,制作前,深入分析了解医院的建筑与环境条件、分区布局以及车行交通流线;依照从外到内,从大到小的顺序。通过对医院环境的分析调研,对标识导向系统先进行分类设计,再进行分级设计安装。
2、项目地点:新安县人民医院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政策支持:支持小微(残疾人福利)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广告、标识导视系统制作与安装相关经营范围);
(二)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至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九、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和磋商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1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新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666号
联 系 人:畅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2770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3628055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