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乙酸钠溶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药剂(乙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8】231号
3、预算金额:6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乙酸钠溶液3000吨
7、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按《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中的检测方法检,投标商提供的乙酸钠(液体)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a、乙酸钠液体COD当量比不低于0.18;
b、乙酸钠液体BOD当量比不低于0.13(BOD以120小时生化需氧量计)。
8、供货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三天内到货。
9、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销售商。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交近半年有法律效力的标的货物的检验报告,检验方法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检验方法。
6、投标人须提交供货承诺书,承诺书包含如下内容:①保证在采购人提前2天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及时将标的货物运至指定地方,否则愿意承担采购人受到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②保证货到现场由采购人进行化验检测,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免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采购人所受的一切损失;③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对采购人设备、管道等造成影响的,承担采购人所受的一切损失;④以上3条投标人拒不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批次货款。(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后请于2018年12月26日23时59分之前下载。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7日14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湖东管理区三里店村七组107国道东侧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1863768891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744713330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normal align=justify>监督电话:0376-669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