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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桂山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日期:2018-12-21     浏览:124    
核心提示: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12月14日 在广东省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12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珠海市人民医院桂山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440400-201811-030011-001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33-36页“附件2:评分细则”内容:

技术部分(50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2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的重要条款(标▲号)响应程度:每有一项条款响应得1分,全部响应得满分28分。

注:对招标文件中▲条款的要求响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证明函、或者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或者白皮书作为技术响应依据,否则视作技术条款不响应。

8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非▲号、非★号)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本项最高8分):

优(8分):选用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产品质量优良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性能先进,操作使用简便;

良(6分):选用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使用较简便;

中(4分):选用的产品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和性能一般,使用较简便;

较差(2分):选用的产品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较差,性能比较落后,使用操作不太方便;

差(1分):选用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设备质量和性能都差,使用也不方便。

技术服务方案

8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售后服务计划进行评价:

1.培训、售后服务计划非常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8分;

2. 培训、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与用户需求书有较小偏离的,得5分;

3.培训、售后服务计划一般但尚能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未提供培训、售后服务计划或提供的计划满足不了用户需求,得0分。

质量保证

6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分:

1、优于用户需求的,得6分;

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5分;

3、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4、不满足用户需求的,得0分。

商务部分(20分)

企业信誉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品牌信誉度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产品技术非常成熟,品牌信誉度高且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5分;

2.投标产品技术较成熟,品牌信誉度较高且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3分;

3.投标产品技术较一般,品牌信誉度一般且尚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1分。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及社会信誉等材料进行评价:

1.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评价高,得5分;

2.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评价较高,得3分;

3.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一般,社会信誉评价一般,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综合实力及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10

投标人自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实施经验(须包含本项目核心产品):每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签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技术、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评审内容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原件将被拒收,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经济部分(30分)

经济报价

30分

1.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  产品价格扣除: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2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2.1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现将上述内容更正为:

技术部分(50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2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的重要条款(标▲号)响应程度:每有一项条款响应得1分,全部响应得满分28分。

注:对招标文件中▲条款的要求响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证明函、或者制造商对外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或者白皮书作为技术响应依据,否则视作技术条款不响应。

8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非▲号、非★号)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本项最高8分):

优(8分):选用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产品质量优良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性能先进,操作使用简便;

良(6分):选用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使用较简便;

中(4分):选用的产品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和性能一般,使用较简便;

较差(2分):选用的产品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较差,性能比较落后,使用操作不太方便;

差(1分):选用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设备质量和性能都差,使用也不方便。

技术服务方案

8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售后服务计划进行评价:

1.培训、售后服务计划非常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8分;

2. 培训、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与用户需求书有较小偏离的,得5分;

3.培训、售后服务计划一般但尚能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未提供培训、售后服务计划或提供的计划满足不了用户需求,得0分。

质量保证

6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分:

1、优于用户需求的,得6分;

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5分;

3、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3分;

4、不满足用户需求的,得0分。

商务部分(20分)

授权

2

投标人如非所投核心产品(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超声骨密度仪、便携式简易呼吸机)的制造商,能提供以上核心产品可追溯至制造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包括经销或代理或投标授权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所提供的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不够以上3项核心产品的不得分。

企业信誉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品牌信誉度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产品技术非常成熟,品牌信誉度高且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4分;

2.投标产品技术较成熟,品牌信誉度较高且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3分;

3.投标产品技术较一般,品牌信誉度一般且尚能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1分。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综合实力及社会信誉等材料进行评价:

1.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评价高,得4分;

2.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评价较高,得3分;

3.投标人(非制造商)综合实力一般,社会信誉评价一般,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综合实力及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10

投标人自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实施经验(须包含本项目核心产品):每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签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技术、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评审内容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原件将被拒收,评标结束当日退回,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经济部分(30分)

经济报价

30分

1.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  产品价格扣除: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1.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2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2.1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如原招标文件和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7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秀兰 联系电话:0756-335067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吕用晓 联系电话:0756-211497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联系人:王祝丹 联系电话:0756-3263130
传真:0756-3230033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联系人:许洪达 联系电话:0756-2114973
传真:0756-2114973 邮编:519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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