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2016-2017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除颤仪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2016-2017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除颤仪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F2016104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021)58301777*8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21)385833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静,(021)58301777*801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部分医疗机构采购除颤仪进行入围招标,入围期限二年,详细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上海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机构。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出具的的唯一授权书。5、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2016-2017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除颤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6-2017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除颤仪项目
项目编号:SF201610485
采购内容:为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部分医疗机构采购除颤仪进行入围招标,入围期限二年,详细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上海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机构。
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出具的的唯一授权书。
5、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09: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09:30时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38583338
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联系人:张静
电话:(021)58301777、58301999转8018分机
传真:(021)58304777 邮编:200122
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