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XY201812005)
滨海县人民医院胃镜灯泡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人民医院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
2.招标内容:奥林巴斯光源260系列、290系列各3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总投资:约人民币8万元。
6.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十二个月,终生免费维护。在质保期内,提供一次免费保养,另除人为因素外,任何因仪器设计、材料或工艺不当引起的缺陷、故障投标人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并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者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19年1月4日8时30分-2019年1月11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楼
3.联系人:任菲菲
4.联系电话:18052980753、18052946810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6.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现金) ,开标现场请将密封好的保证金递交代理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扣除招标代理费后予以退还。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付款方式
1.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的十四(14)天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并退还中标单位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2.质保期满后十四天(14)内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3.上述各期付款均采用支票、汇票或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七、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滨海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帆 联系电话: 180661398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菲菲 联系电话: 18052980753、18052946810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15-84190191
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29室
滨海县人民医院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