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准备就江门市中心医院宣传栏、标识设计、制作及印刷品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9年1月10 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江门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宣传栏、标识设计、制作及印刷品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50万元
四、论证小组成员:郭忠民、杨序谨、曾激(采购人代表)
五、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江门市中心医院宣传栏、标识设计、制作及印刷品项目组织于 2019 年 1 月10 日下午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会议室进行招标文件论证会议。
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论证小组成员独立审查采购文件,主要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商务条款、合同范本、评标办法等进行查阅,并就采购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
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表,一致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参数、评标标准及办法等内容,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五、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0-31106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麻园路74号104)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01000
七、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 2019 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7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逾期不予接收。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