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诊断试剂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诊断试剂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诊断试剂项目
1.2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9-04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漯河市境内;
2.2采购需求:购买兽医实验室诊断试剂
2.3项目金额:2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供货
2.6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若响应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兽药GMP证书(验收范围:诊断制品生产线);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证明材料,并需提供生产企业兽药GMP证书(验收范围:诊断制品生产线)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
3.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公告期限: 2019 年 1月16日至 2019 年 1 月 22日六、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响应人中标后,中标的响应人应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9年 1月16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 月22日18时 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磋商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 1 月 29日 8 时 30 分。
九、磋商文件的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售后不退,因个人原因导致投报错标段或项目,损失由个人承担。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33128
招标代理: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5-5761101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