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疗设备(除颤仪、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JHW160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除颤仪、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6500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
1 |
除颤仪 |
3台 |
390000 |
2 |
转运呼吸机 |
1台 |
260000 |
合计 |
|
|
650000.00 |
备注: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时要求购买人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日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2016年0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点击打开链接
十二、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 采购人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磨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8-888010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59133 联系传真:0668-8859133
十三、谈判保证金账号:
收款人: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宜新里分理处
银行账号:4400 1691 1160 5988 8999